一面锦旗映初心 贴心服务暖民心
2026-10-22 09:23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刘思园 | 点击量:504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全媒体记者 伏志勇 通讯员 刘思园)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牵涉面广、账目繁杂、分歧巨大,是审判工作中公认的“硬骨头”。

近日,株洲市芦淞法院立案庭在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,通过法官靠前指导、特邀调解员耐心斡旋,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,用心用情促成双方和解,推动一笔拖欠多年的工程款顺利结清。

2018年9月,刘某承接株洲芦淞区某项目土石方工程。按照合同约定,总工程款百万余元,然而发包方株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支付30万元后,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支付剩余80万余元。

巨额垫资导致刘某资金周转困难,其多次向各部门求助,问题始终未能解决。无奈之下,刘某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案件立案后,经当事人同意,被分派至特邀调解员杨霞手上。杨霞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,沟通案情、征询调解意愿。起初,被告对诉讼存在较强抵触情绪,多次推脱,明确不愿参与调解。

面对被告的抵触情绪,杨霞没有轻言放弃。她多次电话沟通,释明拖欠工程款对应的法律责任,讲解涉诉对企业经营信誉带来的潜在影响,并如实告知刘某垫资施工后的现实困境,法理情理同步疏导,逐步消解被告的抗拒心态。

经过杨霞的耐心劝说,双方虽都有了调解意愿,但在付款方案上分歧严重,被告希望延期,刘某则要求短期内一次性付清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
面对这一情况,立案庭庭长李叶舟认真梳理案情,指导调解员调整策略,采取“背靠背”分头沟通方式推进工作,一方面安抚刘某的焦急情绪,引导其理性看待企业当前经营困境,合理协商付款方案;另一方面向被告重申逾期付款的法律风险,督促其拿出履约诚意。

经过多轮法理与情理交融的疏导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负责人自愿承诺,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刘某付清剩余工程款。

签下调解协议的那一刻,刘某激动地说:“真没想到,拖了这么久的工程款终于有了着落,法官和调解员为了我的事费了这么多心血,法院真是实实在在帮了我大忙!”

“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尽责暖民心”,纠纷妥善化解后,刘某专程来到法院赠送锦旗,饱含了对法院温情高效化解矛盾的认可与谢意。

下一步,株洲市芦淞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,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攻克疑难复杂案件,让更多群众在高效、公正的司法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。

责编:刘惠明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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